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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1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金运作的议案》,并公布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及2020年6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0-008及【CIMC】2020-03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于2022年1月19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信托计划实施情况和锁定期

于2021年1月19日,本公司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H股股票24,6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54%,实际成交金额为港币226,026,937元(不含税费及手续费)。根据运作方案,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即 2021年1月20日至 2022年1月19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0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运作方案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第一期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年度业绩刊发日期之前60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2、刊发季度业绩(如有)及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30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以上第1至第3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4、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与分配安排

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为60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运作方案之日起算,可经第一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或展期。第一期信托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公司对参与对象个人虚拟账户累积的“个人年度可分配股票股数”之全部结余进行处置后,相应的处置所得实际分配给每个具体参与对象。如果第一期信托计划到期时,仍有信托权益结余的,则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将延长直至信托权益分配完毕。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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