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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关于延长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股票购买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

股票购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1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金运作的议案》,并公布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根据第一期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信托计划”)的推动实施情况,公司已按月披露了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8月3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1月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0-008、【CIMC】2020-036、【CIMC】2020-047、【CIMC】2020-055、【CIMC】2020-075、【CIMC】2020-079及【CIMC】2020-092等)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1月26日,第一期信托计划下投资的合伙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H股股票21,06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59%,交易均价约为8.63港币/股(不含税费及手续费)。截至2020年11月30日,第一期信托计划尚未完成购买计划。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项下第一期信托计划股票购买期的议案》,第一期信托计划的股票购买期将延长6个月,即购买期延至2021年5月31日止。根据本公司《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延长第一期信托计划股票购买期的原因及期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公司《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的规定,第一期信托计划约定的股票购买期将于2020年11月30日届满。鉴于股票购买期内本公司第一期信托计划涉及签订信托合同、开立股东账户等事宜,且存在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买卖等情况,故实际可用于股票购买的时间已大幅缩短,导致第一期信托计划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无法完成本公司股票的购买。为确保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整有效推进和实施,根据本公司《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将第一期信托计划股票购买期延长6个月,即购买期延至2021年5月31日止。

三、 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项下第一期信托计划股票购买期至2021年5月31日,有利于继续有效推进信托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托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生、董事高翔先生作为受益人已回避表决。

四、 报备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20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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