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代加工权益气采购的议案》,并批准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与购买合同》;
2、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签署《LNG购销管理服务协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项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系统的燃料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控制燃料采购成本。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关联人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