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文件材料,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深圳+广州+上海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国药一致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调整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由原来的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期限不变。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刘勇、李晓娟、吴壹建、林兆雄、伊欣已回避表决。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