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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告日期:2021-04-0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自
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注重投资回
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
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
的回报预期,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订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长远的和
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社会资金
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
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
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
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地处理
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
主,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
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如公
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未来三年
(2021年-2023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15%,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区分下列情况,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
    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
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4、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本规划的制定和生效
    1、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
见,并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修订时
亦同。
    4、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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