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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现就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监事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共12项议案;

4、2021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等,共3项议案;

5、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共7项议案;

8、2021年9月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

10、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程序合法、决策合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3、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形。

6、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现内幕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目标

2022年,监事会将持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二年三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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