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2020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58》。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现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59》。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0》。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