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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0020、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20-2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深华发A、深华发B股票代码000020、20002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牛卓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618
电话0755-86360201
电子信箱huafainvestor@126.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0,703,421.38339,190,174.05-1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65,597.552,580,411.132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167,896.46190,686.951,561.3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200,212.2445,194,220.56-53.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120.0091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120.0091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6%0.79%0.1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10,602,250.47614,163,899.86-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2,593,647.44329,428,049.890.9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15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武汉中恒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42.13%119,289,8940质押116,100,000
冻结119,289,894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85%16,569,5600质押0
冻结0
GOOD HOPE CORNER INVESTMENTS LTD.境外法人3.43%9,722,0000质押0
冻结0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9%5,355,2490质押0
冻结0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7%3,870,1170质押0
冻结0
李中秋境外自然人1.00%2,830,0000质押0
冻结0
钟佳潮境内自然人0.47%1,329,6020质押0
冻结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39%1,113,2880质押0
冻结0
LI SHERYN ZHAN MING境外自然人0.38%1,074,0000质押0
冻结0
李森壮境内自然人0.36%1,017,7730质押0
冻结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李中秋系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属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十名股东中,钟佳潮通过普通账户持股795,602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534,000,合计持股1,329,602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工业业务与物业经营业务两大主营业务。其中,工业业务为注塑件、保丽龙(轻型材料包装)、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和销售,物业经营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对外出租。由于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70.34万元,同比减少11.35%;营业利润396.51万元,同比增长34.29%;净利润316.56万元,同比减少22.68%。工业生产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118.85万元,同比下降11.79%,营业利润亏损98.73万元,同比下降158.28%,净利润亏损82.41万元,同比减少150.38%。物业租赁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70.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2%,营业利润495.31万元,同比增加292.85%,净利润399.04万元,同比增加321.9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 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1月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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