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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中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吴爱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04,731,675.16               1,155,089,236.67                         -4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6,219,559.36                    311,406,562.20                       1.5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7,394,897.89                      4.77%          456,933,423.45               1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3,587.66                -147.51%               4,509,368.56               -77.4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87,589.84                    80.66%             2,994,883.68              112.1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1,069,383.24              -247.8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98             -147.80%                       0.0159             -77.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98             -147.80%                       0.0159             -77.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2.82%                     1.44%               -5.42%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94,452.65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356,969.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9,325.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6,262.19
    合计                                                                          1,514,484.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904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武汉中恒新科                                                                    质押                        --
                   境内非国有法
    技产业集团有                       41.14%       116,489,894
                   人                                                               冻结              116,489,894
    限公司
    赛格(香港)                                                                    质押
                   境外法人             5.85%        16,569,560
    有限公司                                                                        冻结
    GOOD HOPE                                                                       质押
    CORNER
                   境外法人             4.91%        13,900,000
    INVESTMEN                                                                       冻结
    TS LTD
    长江证劵经纪                                                                    质押
    (香港)有限   境外法人             1.89%            5,355,249
                                                                                    冻结
    公司
                                                                                    质押
    徐东冬         境内自然人           0.60%            1,690,307
                                                                                    冻结
                                                                                    质押
    江良梧         境内自然人           0.37%            1,059,800
                                                                                    冻结
    BINGHUA                                                                         质押
                   境外自然人           0.30%             840,113
    LIU                                                                             冻结
                                                                                    质押
    杨阳           境内自然人           0.25%             706,052
                                                                                    冻结
                                                                                    质押
    朱雄辉         境内自然人           0.24%             667,180
                                                                                    冻结
                                                                                    质押
    钟佳潮         境内自然人           0.22%             630,000
                                                                                    冻结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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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
                                                                      116,489,894   人民币普通股           116,489,894
    公司
                                                                                    境内上市外资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16,569,560                           16,569,560
                                                                                    股
    GOOD HOPE CORNER                                                                境内上市外资
                                                                       13,900,000                           13,900,000
    INVESTMENTS LTD                                                                 股
                                                                                    境内上市外资
    长江证劵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5,355,249                            5,355,249
                                                                                    股
    徐东冬                                                              1,690,307   人民币普通股             1,690,307
    江良梧                                                              1,05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9,800
                                                                                    境内上市外资
    BINGHUA LIU                                                          840,113                              840,113
                                                                                    股
    杨阳                                                                 706,052    人民币普通股              706,052
                                                                                    境内上市外资
    朱雄辉                                                               667,180                              667,180
                                                                                    股
    钟佳潮                                                               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000
                                   前十名股东中,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
    的说明                         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无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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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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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与武汉中恒集团曾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合同书》(详情请见2009年4月30日的公司公告),其中本
公司部分置出资产——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华发路的两块工业用地(房地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7226760号”与“深房地
字第7226763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的议案》,明确在土地开发之前本公司和
武汉中恒集团就各自所享有的项目地块及各自出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获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
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
      经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15年7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前
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证”)、深圳中证誉天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誉天”)及武汉中恒集
团签署了的《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书》、《公明华发旧改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城市更新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书》及《公明华发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就“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
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终止合同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与前海中证、中证誉天及武汉中恒集团签署了《公明华发城
市更新项目终止合作协议书》,前期签署的相关协议不再对任一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明
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新科技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及深圳市万科光
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光明”)签署了《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合
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和《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EN DP20160334号案仲裁通知》(华南国仲
深发[2016]D4715号),华南仲裁委已受理深圳万科提出的就与武汉中恒集团及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签订的《光明新区公明
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引起的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诉讼的公告》及《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
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二)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以及为公司工业业务转型升级、物业经营业务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提供
必要的资本条件和流动性支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不超过
87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918.40万元(含发行费用),所募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及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有关事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三)2015年12月29日,武汉中恒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6,489,894股(占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
续,并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2月1日分两次将其中的11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及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
     (四)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调查,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016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中
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6 号。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拟作出以下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
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李中秋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对陈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8 万元罚款;对唐敢
于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对翁小珏、曹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有关内容详见2016年9月19日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收到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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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8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年9月7日召
开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2016年9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选举李中秋、李永平、杨斌、李定安、徐锦文、张兆国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等议案,完成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16年8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6年9月19日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黄雁波、陈琴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耿曲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9月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选举黄雁波为监事会主席。
     (六)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116,489,89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
粤03财保53号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6日止,本次司法冻结为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仲裁
案件申请的财产保全。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本公司和子
                                                             公司将不会
                                                             直接或间接
                                                             参与经营任
                                                             何与深华发
                                                             及其控股子
                                                             公司有竞争
                                   武汉中恒新                                          自 2007 年 4
                                                             的业务,也   2007 年 03                  正常履行
                                   科技产业集                                          月 12 日起
                                                             不会利用深   月 29 日                    中
                                   团有限公司                                          常年履行
                                                             华发的潜在
                                                             控股关系做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出任何有损
    所作承诺                                                 深华发及其
                                                             控股子公司
                                                             利益的行
                                                             为。
                                                             本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与
                                                             深华发及其
                                   武汉中恒新                                          自 2007 年 4
                                                             控股子公司   2007 年 03                  正常履行
                                   科技产业集                                          月 12 日起
                                                             之间尽可能   月 29 日                    中
                                   团有限公司                                          常年履行
                                                             避免发生关
                                                             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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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
                                                   承诺将遵循
                                                   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
                                                   的原则,并
                                                   依法签定协
                                                   议,履行合
                                                   法程序,按
                                                   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规则》等有
                                                   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
                                                   关报批程
                                                   序,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深华
                                                   发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
                                                   在收购及资
                                                   产重组后,
                                                   将保证与深
                                                   华发做到人
                                   武汉中恒新                                自 2007 年 4
                                                   员独立、资   2007 年 03                  正常履行
                                   科技产业集                                月 12 日起
                                                   产独立完     月 29 日                    中
                                   团有限公司                                常年履行
                                                   整、业务独
                                                   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
                                                   立。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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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
 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7 月 01 日-2016                                                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
                            电话沟通               个人
 年 9 月 30 日                                                           城市更新项目进展情况等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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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368,202.33         662,115,464.1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520,333.14          54,346,509.74
     应收账款                                                 186,745,632.65         109,965,992.14
     预付款项                                                   3,750,490.99              3,092,021.1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838,752.4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705,383.18              9,411,791.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6,327,256.72          27,132,125.9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92,857,471.69          92,857,471.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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