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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在2020年的工作中,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在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认真听取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年报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有关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参加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各项提案,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局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孙盛典161600
王曙光161600
邓春华161600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财务审计委员会邓春华6600
王曙光6600
薪酬与考核孙盛典2200

委员会

委员会王曙光2200
邓春华2200
提名委员会孙盛典2200
王曙光2200
邓春华2200

注: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第六点董事局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二、董事局会议的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出席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独立董事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进一步深入了解工贸业务、半导体、环保等新业务的发展情况、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进展、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董事局会议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作为所处领域的专家,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建议,例如: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细化及其实施,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建议,关注公司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管理等风险管控事项。公司认真采纳了独立董事的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

五、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实地查看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提出了客观意见。

(二)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对在河南新乡、山东烟台、广东深圳等地的康佳子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及访谈。在实地考察中,独立董事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对于公司彩电业务、科技园区业务及环保业务等业务的经营状况、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方面进行实地了解。

六、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一)时间:2020年3月17日和2020年3月27日。

事项:与深圳华侨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作方共同发起成立乌镇佳域数字经济产业基金。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时间:2020年3月27日。

事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三)时间:2020年4月10日和2020年4月20日。

事项:公司2020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四)时间:2020年4月20日。

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五)时间:2020年4月20日。

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时间:2020年4月20日。

事项: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

意见类型:独立董事认为大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与关联

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时间:2020年4月20日。

事项:对公司通过使用金融工具锁定美元融资成本事项的专项意见。

意见类型:公司通过使用金融工具锁定美元融资成本的事项,能有效降低境外美元融资时的汇率波动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经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的内控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八)时间:2020年4月20日。

事项: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健全,具有规范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进行申购新股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主要是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投资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实施的证券投资业务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

(九)时间:2020年4月10日和2020年4月20日。

事项:公司2020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时间:2020年5月12日和2020年5月22日。

事项: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一)时间:2020年5月12日和2020年5月22日。

事项: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合同》。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二)时间:2020年5月25日和2020年6月5日。

事项:向华侨城集团提供广告投放服务。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三)时间:2020年5月25日和2020年6月5日。

事项:向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南京康星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34%股权。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四)时间:2020年5月25日和2020年6月5日。

事项: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五)时间:2020年6月13日和2020年6月23日。

事项:向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云端大数据运营相关专利。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六)时间:2020年7月7日和2020年7月17日。

事项:向深圳康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物联网、智慧康养及超高清显示终端相关专利。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七)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事项:按持股比例为东莞康佳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十八)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事项: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意见类型:独立董事认为大股东未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向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支持;公司对外担保运作规范;不存在违反证监发〔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十九)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事项: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事项:经营班子2019年度奖励年薪方案。意见类型:公司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康佳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内控制度的要求,根据对康佳集团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结果,拟定了公司经营班子2019年度奖励年薪方案,并由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因此,公司经营班子2019年度奖励年薪方案的制定程序符合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

(二十一)时间:2020年9月21日。

事项:按持股比例向重庆康佳福泽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二)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事项:转让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意见类型:交易聘请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胜任本次评估工作的能力。标的资产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十三)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事项:挂牌转让滁州康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四)时间:2020年12月4日和2020年12月15日。

事项: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意见类型: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进行讨论,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二十五)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事项: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

意见类型:同意董事局的表决结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确保投资者公平获知相关信息,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改进经营管理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另外,通过主动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便能够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的经营,以便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与董监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一)独立董事与董监高沟通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平时通过现场考察及通讯等方式密切联系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来

公司实地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3、年报审计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

(二)独立董事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0年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王曙光先生和邓春华女士掌握了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0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二)无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邓春华女士和王曙光先生向董事局提议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孙盛典先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综上所述,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能够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其专业特长,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发挥好公司经营决策的智囊作用,履行好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职责,促进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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