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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0-41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114488、114489 19康佳03、19康佳04

114523、114524 19康佳05、19康佳0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46,568.2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95,927.5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烟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浙商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毅康公司,债权人为浙商银行烟台分行。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晶玉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和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租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分别为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及苏银租赁公司与微晶玉石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478.85万元和5,000万元,保证期间均为融资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担保人均为微晶玉石公司,债权人分别为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和苏银租赁公司。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公司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米微晶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根

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海通恒信租赁公司与纳米微晶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975万元,保证期间为融资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被担保人为纳米微晶公司,债权人为海通恒信租赁公司。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毅康公司提供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5年。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分别为纳米微晶公司、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4.5亿元及2.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5年。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可用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康佳集团毅康公司51%83.49%12亿元8,800万元18,150万元93,050万元3.34%
微晶玉石公司51%85.99%2.5亿元8,478.85万元14,400万元2,121.15万元2.84%
纳米微晶公司51%77.23%4.5亿元5,975万元25,990万元13,035万元3.9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曲毅

注册资本:16,4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

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毅康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4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647,838.16704,495.84
负债总额533,826.16588,160.47
净资产114,012.00116,335.37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4月
营业收入208,974.257,843.90
利润总额28,805.721,981.65
净利润26,304.611,904.68

(二)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5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冷素敏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凭商务部门批文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纳米微晶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4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62,965.4362,761.67
负债总额53,693.8153,968.54
净资产9,271.628,793.13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4月
营业收入16,177.591,387.88
利润总额130.59-478.49
净利润28.66-478.49

(三)被担保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纳米微晶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纳米微晶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和2020年1-4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65,692.7269,039.13
负债总额50,047.0153,320.48
净资产15,645.7115,718.65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4月
营业收入16,260.112,339.41
利润总额-575.5372.94
净利润-513.1272.9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毅康公司与浙商银行烟台分行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浙商银行烟台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担保范围是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浙商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公司发生的在8,800万元最高余额内签署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微晶玉石公司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3,478.85万元,担保范围是海通恒信租赁公司与微晶玉石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融资回租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三)微晶玉石公司与苏银租赁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苏银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是苏银租赁公司与微晶玉石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金、租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纳米微晶公司与海通恒信租赁公司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海通恒信租赁公司(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975万元,担保范围是海通恒信租赁公司与纳米微晶公司签署的融资回租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融资回租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融资回租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毅康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和纳米微晶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签署的融资合同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毅康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和纳米微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控股公司毅康公司、微晶玉石公司、纳米微晶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46,568.2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95,927.5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9%。

六、备查文件目录

《保证合同》等。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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