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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18人(李翠旭、孙静云、褚杭、何成果、许明桃、王谦、聂慧、韩飞、刘懿萱、刘洪、郭明江、陈名海、徐志明、梁海林、孙官恩、叶健康、郑美琳、曹建伟)因已离职或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职务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据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九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以及第四章“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上述18名人员已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的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及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间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故上述原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3.3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81,158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原激励对象中18人因已离职或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职务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18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1,15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元/股。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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