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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6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要求,以及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公司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2日,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244号文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4月26日更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广东核电服务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核电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广核大唐置业有限公司及中广核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出资61%、10%、6%、5%、5%、5%、5%和3%。

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深人银复[2001]184号文批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亿元,业经深圳远东会计师事务所以深远东验字[2001]第512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8年,经深圳银监局深银复[2008]403号文批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亿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天职深验字[2008]第361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4年,经深圳银监局深银监复[2014]91号文批复,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6亿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14]7899号、10319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5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0亿元,业经深圳皇嘉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皇嘉所以验字[2015]193号验资报告审验。2016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6亿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XYZH/2016SZA40700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9年,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XYZH/2020SZA10047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0-2010年,历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以深人银复[2000]50号文、深圳银监局以深银监复[2005]105号、[2005]275号、[2005]276号、[2006]107号、[2008]235号、[2008]286号、[2010]165号文批复的股权变更,财务公司现行股东为:中广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6.66%、

30.00%、3.34%。

财务公司现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L0065H244030001的金融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核发的代码为C5004944000016的金融机构代码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0002726X7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罗军,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22层。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普通类资格,仅限于从事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五种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代理记账。

二、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 内部控制目标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规范公司各业务和职能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分解

和落实内控责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障财务报告真实,确保资产安全高效运行,提升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实现。

2. 内部控制原则

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公司各层级应根据本层级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及各层面的业务流程中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原则。公司在兼顾全面性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制衡性原则。公司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牵制体现在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以及各岗位之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相互制约的关系。适应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的控制,既要防止程序过细、控制过度降低效率、增大控制成本,又要避免控制不足达不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1. 治理结构完善

财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法规要求和业务开展需要,财务公司还成立了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审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财务公司股东会享有如下职权: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对

处置一年以上未偿还的股东之出资及其他权益以偿还债务事宜作出决议等。

财务公司设董事会为其执行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除一名董事为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之外,其余董事由股东单位推荐、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相应职责。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专家组,协助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

财务公司设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等。

财务公司设总经理为其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提名,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后,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财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照财务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总经理下设安全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审查委员会,协助总经理履行相应职责。

2.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备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总经理部是内部控制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内部控制政策制度,负责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为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监事会是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对董事会、总经理部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进行监督。风险评审与质量管理部是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建设落实工作。公司其他业务与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具体落实部门,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持续建设、完善及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部是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工作。

3. 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健全

公司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已经构建了完善的制度体系,截至2022年底,公司已建立制度程序187份,其中2022年新增制度59项,涵盖公司治理、信贷业务、资金外汇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结算业务、财务管理、会计管理、风

险管理(含反洗钱)、人资管理、审计纪检、信息科技、共享服务等各个领域。

4. 企业文化

财务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同时贯彻落实中广核“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开展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工作。财务公司重视风险文化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敏感性。

5.合规管理

2022年公司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新成立了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公司目前已建立合规政策收集与解读、内控制度合规性审查、新业务合规审查、合规检查等合规机制,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合规控制。2022年,公司各项合规工作按计划开展,合规检查8项,合规培训3次,进行合规风险提示2项,收集并解读外部合规政策26个,通报经典案例15个,各项合规机制有效运行,总体运行合规风险管理状况正常。

(二)风险评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遵循“目标导向”、“全面管理”、“全员参与”、“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与优先性相统一”、“积极管理”的原则,建立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流程。财务公司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业务过程中执行的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工作: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及分解实施解决方案;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应对;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专家组、总经理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主管部门和其他业务/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流程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面临的风险进行划分并制定了相应风险管理策略。操作类业务均需建立严格的交叉复核机制,重大决策和业务开展需在有效授权范围内进行。财务公司在开展新业务前,充分评估其可能

产生的潜在风险影响,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在风险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备、人员合格和设备齐全的情况下开展业务。风险管理部门需对新业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对于重大风险管理,财务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为重大风险责任领导,重大风险所在部门为重大风险责任部门,重大风险所在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为风险管控直接责任人;财务公司建立了重大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将重大风险管理行动纳入战略焦点以及考核指标跟踪评价流程并建立重大风险分层报告制度,做好重大风险应急处置和报告。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发布了《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由总则分册、控制活动分册、评价分册组成。控制活动分册包括总则、职责分离表、风险控制矩阵。职责分离表包括发展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信贷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核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外汇管理等领域,77条不相容职责;风险控制矩阵包括50个二级域,98个关键控制点。公司内控制度全面实现信息化发布、台账和分类查询管理。每年开展内控评价和风险管理评价,结合审计及外部监管意见,查找内控缺陷。对于设计缺陷,由风险评审与质量管理部制定修订计划。对于执行缺陷,要求各部门立查立改。审计部负责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跟踪。

1. 资金外汇及结算业务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下设资金外汇部和结算业务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司资金业务管理规定》《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议事程序》《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管理规定》《集团成员单位账户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资金外汇及结算业务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实时监控交易产品的市场风险;加强交易对手风险的控制;实行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严格分离;重点防止交易员从

事越权交易,防止欺诈行为,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足导致的重大损失;加强支付管理,防止迟付、错付、漏付、重复支付风险;完善重空、网银、财务印鉴等高风险环节管理,防控资金安全和舞弊风险;加强对银行账户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具体包括:

(1)建立业务风险限额政策。根据其经营发展水平和风险承受度等状况,建立相应的风险限额政策及有效的预警和处理机制。

(2)适时开展压力测试。不定期评估其自身在极端不利情况下的流动性承受能力,并将压力测试结果作为制定市场风险应急处理方案的重要依据。

(3)严格交易对手的选择与管理。交易对手原则上应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并根据需要对交易对手进行不定期风险评估。

(4)做好资产流动性管理。实施资金精细化管理,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资产,多元化融资渠道以保障临时性的头寸管理需求。

(5)完善资金营运的风险管理。资金的调出、调入应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按照授权进行操作,及时划拨资金,登记台账。

(6)资金交易以高流动性低风险的标准化业务为主,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力提高资金收益。

(7)严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风险。严格遵守资产转让真实性原则,不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

(8)严格控制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根据国资委和中广核对衍生品业务的相关规定,开展基于成员企业委托或基于财务公司自身外汇风险敞口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在开展衍生品交易前,需制定年度套期保值交易计划,设定年内交易规模、交易目标、风险预警线等指标。

(9)加强对外汇风险的控制工作。审慎控制和规避金融工具过度使用的风险,不从事风险及定价难以认知的复杂业务,优先选择结构简单、易于操作、灵活性和流动性较高的金融工具,所有交易均以规避外汇风险为出发点,以真实的债务现金流或商务合同支付承诺为基础,期限、规模应做到匹配,禁止任何形式

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投机性交易,目前所开展交易均遵守套期保值原则。

(10)做好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每日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深圳外管局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核定的限额内,避免风险暴露超出可控区间。

(11)严格资金交易员上岗资格和管理。交易员上岗前取得相应资格,并在职责权限、授信额度、各项交易头寸限额和止损限额内,以真实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严守交易信息秘密。

(12)建立资金业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资金业务涉及的各个岗位的风险责任。

(13)建立健全的结算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确保在办理业务时有章可循,并持续提高资金结算业务的操作的规范性,防范支付操作风险。

(14)建立有效的支付闭环管理机制,在系统中内嵌防重、错付校验,每周办理对账,重点就错付、漏付、重复支付开展检查;开展每日交易对账,及时发现未达账项和错账,防范结算风险。

(15)设立结算业务监督岗,对经办人员办理的结算业务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抽查结算业务的关键环节和高风险领域。

(16)建立健全公司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网银及支付权限、财务印鉴的管理规定,强化宣贯和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执行。

(17)统筹财务公司自身账户管理,账户开户须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并由董事会最终审批。内控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账户合规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开展不定期审计,规划财务部负责编制调节表和对账。

2. 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总经理部下设的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信贷业务。财务公司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贷款等,业务对象限于中广核的成员单位。目前建立了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以及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制定了各类融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包括《财务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议事程序》《财务公司信贷业务管理程序》《财务公司贷前

调查与贷后检查管理程序》《财务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程序》《财务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程序》《企业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财务公司融资咨询、代理类业务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管理程序和操作流程。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完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健全客户信用风险量化评估体系、防止信贷资金违规使用。具体包括:

(1)根据相互制约原则设置信贷岗位。信贷岗位设置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岗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做到审贷分离。

(2)建立统一的授信管理办法、操作规范。明确规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要求,明确规定信贷审查人、审批人之间的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查、审批业务。

(3)坚持实行“战略为先,择优参贷”的信贷原则,优先保障符合集团战略发展方向的成员企业资金需求。

(4)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对单一客户的各类表内外授信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额度,避免信用失控。

(5)做好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贷前调查应对借款人实施独立的尽职调查,分析借款人管理水平、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调查其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等,撰写授信调查报告;贷时审查独立审贷,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业务风险;贷款发放按照审贷分离、集体审议的原则进行审查;贷后检查根据具体贷款项目的风险状况,按计划以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并及时出具检查报告。

(6)建立贷款项目后续跟踪及风险评估、应对与监控预警机制。紧密跟踪国家核电政策、相关金融政策等的变化,及时分析评估政策变化对相关信贷项目的影响,根据情况制定应对措施。

(7)持续监控、动态预测、评估信贷风险。严格监控贷款用途,防止借款人通过贷款、贴现、办理承兑汇票等方式套取信贷资金的现象发生;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并将潜在风险向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预警提示和报告;对信贷项目风险实施差别化管理,分析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3. 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总经理部下设的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投资业务。设立投资银行部,制定了《投资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程》《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银行业务管理规定》《有价证券投资管理规定》《受托资产业务管理规定》以及操作程序。财务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建立并不断优化完善投资组合结构,分散投资风险;实施投资产品的差别化管理;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的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严格按委托人指令办理业务,防范或有负债风险。具体包括:

(1)严格证券投资账户管理。财务公司证券投资账户开销户严格按照账户管理规定程序及授权经审批后办理,不得选择高风险券商。

(2)严格交易对手的选择与管理。交易对手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对存在经营风险、资产安全风险等风险及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金融机构,不予开展业务;根据需要对交易对手进行不定期风险评估。

(3)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根据财务公司风险承受度确定开展的投资业务种类并实施差别化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限额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风险监控预警、项目后续跟踪和评价机制。

(4)加强证券投资交易操作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授权办理,禁止出现越权行为。

(5)加强IT系统建设,通过投资管理系统进行自动管理及风险控制。投资管理系统实现了业务覆盖、风险管控、数据集中、审批随时、流程打通五项目标,交易对手准入、投资限额、投资额度控制等指标通过系统实现自动控制,接近预警值时有黄或红灯进行干预和提醒。

4. 会计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下设规划财务部,负责财务公司的战略考核、预算经营及财税管理。其中财税管理主要涉及核算、报表、决算、税务、资产管理等财税管理工作。财务公司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实行财务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财

务会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财务会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财务会计信息。具体包括:

(1)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财务授权管理、会计政策管理、会计稽核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投融资及财务风险管理方面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2)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会计岗位设置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

(3)做到会计记录、账务处理的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其他会计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实行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办理账务核算,正确反映经营活动;会计账务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和账表的相符;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资料的真实、完整;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4)全面梳理监管报表清单,明确报表各项指标口径和报送时间节点要求并根据监管要求定期更新。通过建立报表底稿公式链接提高报表效率和准确性,编写监管报表操作手册,细化指标解释,便于报表人员变动时填报工作的顺利交接。

(5)依法组织开展公司税务管理工作,准确及时申报交纳税款,严控延期缴纳税款的现象。

(6)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部门等的信息需求。

5. 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将风险和内部控制隐患作为审计监督主线和检查重点,定期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高风险业务领域

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开展审计和评价,督促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6. 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信息科技部,负责对财务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安全运维管理,配备专职信息系统管理团队负责核心业务系统优化与维护。财务公司已经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控制体系,包括《财务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程序》《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规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方管理规定》《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规定》和《信息系统应急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为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安全,采取了如下措施:

(1)财务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取得ISO/IEC 27001:2013认证,连续多年通过第三方外审。

(2)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参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3级标准建设,在深圳市公安局备案,每年均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符合等级保护要求。

(3)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行分区分域管理模式,与办公网络隔离,用户通过VPN访问业务系统,外部银行、票交所等接口通过专线连接,专线网络实行电信、联通双线备份,信息传输进行通道加密(HTTPS+CFCA国密证书),确保信息传递的安全性。核心业务系统包括小核心系统和票据系统,其中小核心系统主要处理资金结算业务、外汇业务、信贷业务,由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票据系统主要是电子票据业务交易及处理,由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根据信息系统授权管理规定的要求,信息科技部系统管理员按照各部门人员职责及确认的权限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在投资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

四、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24.09亿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77.16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03亿元;负债总额376.10亿元,其中:

吸收存款372.05亿元;所有者权益47.9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61亿元。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二)关键风险监控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序号指标标准值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10%14.17%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25%29.48%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80%61.92%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100%0.00%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15%7.17%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30.40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100%58.30%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10%0.0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70%44.25%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20%0.12%

五、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象存款情况贷款情况
期末余额比例<注>期末余额比例<注>
财务公司1,857,217.6899.13%1,323,252.077.22%
银行16,337.280.87%17,009,674.1992.78%
合计1,873,554.96100.00%18,332,926.26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象存款情况贷款情况
期末余额比例<注>期末余额比例<注>
财务公司1,443,027.2298.04%1,501,787.748.05%
银行28,888.531.96%17,163,603.9991.95%
合计1,471,915.74100.00%18,665,391.73100.00%

注: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比例是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期末余额占其在财务公司和银行存(贷)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支出不受任何限制,存款比例对公司经营活动无任何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比例处于合理性水平,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36,840.85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7,936.5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9,639.52万元,三项活动现金流量总净额为-390,735.23万元,公司未发生主业外的经营活动,未开展对外投资理财活动,日常现金流量能满足公司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需要。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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