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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关于完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6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李明亮先生和邓志祥先生分别获委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有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0),李明亮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明亮先生和邓志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李明亮先生,1964年出生,2021年5月26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李明亮先生在电力行业拥有逾30年的经验,于2010年11月至2015年1月,担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于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及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明亮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明亮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志祥先生,1958年出生,2021年5月26日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硕士,澳洲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邓志祥先生拥有逾25年的核电管理、财务、审计经验,于2002年4月至2006年4月,担任中电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00002)中国业务部财务总监;于2006年5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3年11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中电控股有限公司核电业务高级总监兼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于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兼任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截至本公告日,邓志祥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邓志祥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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