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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3

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025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2]230Z0251号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披露是鑫铂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鑫铂股份实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鑫铂股份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鑫铂股份2020年度做出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22年2月,鑫铂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

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公司的运输费用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由于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2020年会计科目与2018年至2019年的可比性,公司2020年原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经过审慎研究,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销售费用中的履约运输成本更正至在营业成本中列示。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2021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1,078,104,619.8311,468,196.351,089,572,816.18
销售费用21,603,414.53-11,468,196.3510,135,218.18

对2021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849,401,002.727,430,409.73856,831,412.45
销售费用14,947,990.86-7,430,409.737,517,581.13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二)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及2021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867,486,649.909,009,332.72876,495,982.62
销售费用14,746,185.85-9,009,332.725,736,853.13

对2021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755,917,623.555,119,275.33761,036,898.88
销售费用9,614,625.87-5,119,275.334,495,350.54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不影响前述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前述报告期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项目无影响。

我们认为,鑫铂股份上述差错更正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鑫铂股份容诚专字[2022]230Z0251号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琪璋(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 青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勤汉
2022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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