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及系列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和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内容为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文件,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列文件的修订情况
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未来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申报进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文件名称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 释义 |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末 | 更新了财务报告期的截止时间(更新至2022年3月31日)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调整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更新了报告期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1-3月) | |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 / | / | 调整授权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