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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2年4月1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552,00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72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5,552,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4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83绍兴泰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8*****118新昌县融泰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潘晓霄;咨询电话:0575-86288819;传真电话:0575-86288819。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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