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振平、丁军威、栗皓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