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南网能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使用不超过13,43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公司2021年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发行价为
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50,943.40元,余额为人民币1,052,455,116.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898,167.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
月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含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1,196.05万元,其中: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287.9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53,908.15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87.09万元(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35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项目,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尽管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