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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能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1年1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7,575,757股,发行价为1.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606,059.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150,943.40元,余额为人民币1,052,455,116.4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898,167.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3,556,948.59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196.05万元(不含支付发行费用),其中: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7,287.9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53,908.15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87.09万元(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435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实施现金管理项目,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人员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435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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