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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发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发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2021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2次,因个人原因缺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在任职期间,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内容发表意见
2021年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它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内控管理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沈发兵

2022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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