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晶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江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2022年度,本人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魏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职称。本人,2005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企业组织与战略研究所所长;2006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院长;2013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原浙江大学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56.SH)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五次股东大会会议及九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2022年度召开的两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和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一直保持定期沟通,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的独立董事工作,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项目意见类型
12022年4月25日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5月11日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7月13日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8月24日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52022年9月19日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12月9日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设立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2年12月30日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参加公司每一次董事会及其专委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并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多方了解所审事项的相关信息,公正、客观、独立地做出决策。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结合自身的专长提供相关建议。本人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认真审议议案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持续监督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规运作,促使公司自觉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2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认真核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了解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八、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九、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魏江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