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晶科技”)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黄笑容、郭兵健、李志萍、何国君、万喜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244,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27%),上述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61,2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7%),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其中,股东万喜增已于2021年12月30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公司股份123,770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黄笑容、郭兵健、李志萍及何国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目前,黄笑容、郭兵健、李志萍及何国君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黄笑容、郭兵健、李志萍及何国君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3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黄笑容 | 集中竞价 | 2021.12.20—2022.3.18 | 74.84 | 322,900 | 0.32 |
郭兵健 | 集中竞价 | 2021.12.20—2022.1.5 | 75.61 | 557,907 | 0.56 |
李志萍 | -- | -- | -- | -- | -- |
何国君 | 集中竞价 | 2021.12.20—2021.12.31 | 74.74 | 130,200 | 0.13 |
股东黄笑容、郭兵健、李志萍、何国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计 | -- | -- | 1,011,007 | 1.01 |
股东黄笑容减持价格区间59.55元/股—76.24元/股;股东郭兵健减持价格区间为
74.14元/股-76.26元/股;股东何国君减持价格区间73.83元/股—76.94元/股;股东李志萍在计划减持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注:(1)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黄笑容实际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22日,以上其减持期间为减持时间过半时间区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黄笑容 | 合计持有的股份 | 3,692,400 | 3.70 | 3,369,500 | 3.38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3,100 | 0.93 | 823,625 | 0.8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69,300 | 2.78 | 2,545,875 | 2.55 | |
郭兵健 | 合计持有的股份 | 3,188,000 | 3.20 | 2,630,093 | 2.64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7,000 | 0.80 | 471,223 | 0.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91,000 | 2.40 | 2,158,870 | 2.16 | |
李志萍 | 合计持有的股份 | 2,139,000 | 2.14 | 2,139,000 | 2.14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4,750 | 0.54 | 534,750 | 0.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04,250 | 1.61 | 1,604,250 | 1.61 | |
何国君 | 合计持有的股份 | 730,200 | 0.73 | 600,000 | 0.6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2,550 | 0.18 | 150,000 | 0.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7,650 | 0.55 | 450,000 | 0.45 |
注: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股东黄笑容、郭兵健、李志萍、何国君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未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如果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中晶科技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中晶科技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中晶科技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上述股东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