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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2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由公司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2、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议案1、2、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胡旭微女士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第1、2、3项议案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

√,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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