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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行,维护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动作及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1 | 2023/3/2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 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湖南金富部分资产的权利的议案》。 | 通过 |
2 | 2023/4/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3 | 2023/6/13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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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 | 2023/7/2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通过的议案》。 | 通过 |
5 | 2023/8/2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通过 |
6 | 2023/10/2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7 | 2023/12/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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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控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的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进行了检查,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本年度的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5、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遵循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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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7、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核查了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情况,认为:
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知情人员有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