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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宝明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科伊联系电话:0755-2383520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丰联系电话:0755-23835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熊科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4月25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文件;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 (4)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5)与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人员、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签到表等;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告内容; (3)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公司资料; (4)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1)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定; (2)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法人控股股东的相关报道; (3)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细; (4)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1)走访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现场; (2)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决议文件、合同、付款凭证; (3)查阅了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检查报告等; (4)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5)核查公司公告内容。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1)访谈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 (3)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注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取得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文件,核对履行承诺条款对应的相关材料,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对部分承诺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主要手段: 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1: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8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4%;实现利润总额-21,33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7.14%;实现净利润-22,384.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36.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3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78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4.61%。同行业上市公司隆利科技与南极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业绩下降,根据隆利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2亿元,同比下降36.63%,实现净利润-3.3亿元,同比下降208.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1亿元,同比下降

184.29%;根据南极光《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其实现营业收入64,227.34万元,同比下降3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3.77万元。(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熊科伊陈立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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