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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孝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孝春

本人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孝春131300066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谨慎、公正地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事前认可
18日次会议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2年6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在赣州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基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7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对二级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2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各个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和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切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财务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本人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加深对涉及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管理规定及会计准则,注重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孝春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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