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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国信证券关于锐明技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锐明技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元,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707号)。

二、项目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万元)累积投入金额(万元) (未经审计)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43,237.0030,913.42
2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3,765.078,367.02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建设较预期有所延缓,无法按既定计划在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六、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锐明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以及“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服山 刘 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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