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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作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海腾先生:195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融至道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黑龙江省集贤县百货公司统计员、宁波市物价局科员、副局长、宁波市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市商业局局长、浙江省鄞县县长、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广发银行杭州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等职;2015年2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彭小军先生:1968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BP Hillcrest AdvisoryLLC. 管理合伙人。曾任美国第一资本金融公司数据分析及风险管理部经理、美国富国银行客户信息及风险管理部项目经理、美国NEXTCARD商务计划及分析部副总裁、香港渣打银行商务计划及分析部副总裁、渣打银行战略分析全球总监、台湾渣打银行信用卡及个人贷款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益佰利集团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上海中国银联战略顾问、产品总监等职;2016年3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侯福宁先生:196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华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上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上海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17年2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张旭阳先生: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首席业务总监,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光大银行董监事会秘书处处长、资金部代客业务处处长、投行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主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度小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叶建芳女士:1966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2017年9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共审议通过25项议案;董事会14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通讯表决会议9次,共审议通过88项议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8次,其中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7次,风险管理委员会8次,审计委员会7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4次,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4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次,听取审议各类议案报告126项。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金海腾141310
彭小军141220
侯福宁141400
张旭阳141310
叶建芳14140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金海腾7/76/64/4
彭小军7/77/74/4
侯福宁8/86/64/42/2
张旭阳7/76/64/42/2
叶建芳8/87/74/4

注:上述数字为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独立董事叶建芳列席股东大会1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 2019年1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关于东吴人寿申请增加同业授信品种同业拆借和同业借款的独立意见》。

2. 2019年2月27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3. 2019年7月19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苏州城投集团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国发集团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 2019年12月13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市管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2016-2018年任期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调研培训及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全年共收取公司经营信息简报12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市国资委、证监会及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履行相关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拓宽信息沟通渠道,丰富履职形式,提高决策效

能;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2019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9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本行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我们持续关注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本行,不断提升本行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加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沟通,持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海腾、彭小军、侯福宁、张旭阳、叶建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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