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州银行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第2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第8号),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创新创业企业贷款。
本行将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