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核查意见
二〇二一年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期货”、“公司”、“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瑞达期货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1550054395 |
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许晓曦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85007.3225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6年12月24日 |
营业期限 | 1996年12月24日至2046年12月23日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801单元 |
经营范围 |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 |
(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260130346B |
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郑永达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83,520.053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8年06月10日 |
营业期限 | 1998年06月10日至2048年6月9日 |
住所 |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
经营范围 |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车辆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车辆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黄金、白银的现货交易。 |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为公司独立董事肖伟担任董事的企业。关联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建发”)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为瑞达期货的关联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1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提供经纪服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 关联人*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合同 | 截至 | 2020年度实际发生 |
类别 | 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元) | 2021年1月6日已发生金额(元) | 金额*(元) |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厦门国贸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200,000.00 | 0.00 | 279.59 |
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 厦门建发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500,000.00 | 506.31 | 40,169.24 |
合计 | 700,000.00 | 506.31 | 40,448.83 |
注1: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注2:指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金额,该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元) | 截至2021年1月6日已发生金额(元) | 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元)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 | 厦门国贸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1,000,000,000.00 | 0.00 | 0.00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 | 厦门建发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2,000,000,000.00 | 0.00 | 265,573,673.37 |
合计 | 3,000,000,000.00 | 0.00 | 265,573,673.37 |
注1:风险管理业务可能涉及与关联方发生仓单销售及采购业务。注2:指厦门国贸和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注3:指2020年度风险管理业务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采购金额,该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关联方发生场外衍生品交易(2021年度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元) | |
权利金* | 名义本金* |
与关联方发生场外衍生品交易 | 厦门国贸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6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与关联方发生场外衍生品交易 | 厦门建发 | 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6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合计 | 120,000,000.00 | 4,000,000,000.00 |
注1: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场外期权、互换等业务。注2:指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下属子公司。注3:权利金指买卖期权所支付的费用。注4:名义本金指场外衍生品交易(包含各种结构的场外期权、掉期、远期、互换)的成交额。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双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六、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1、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或弃权均为0票,关联董事肖伟和陈守德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分别与厦门国贸、厦门建发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非关联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之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上述瑞达期货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韩日康 | 李晓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