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杨斌
2021年10月26日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郭莹
2021年10月26日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罗薇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