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根据《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该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姜晏、杨才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