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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3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3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5:00至2019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庆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名,持有公司股份29,242,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36.552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2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9,265,560股;同意29,264,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易明辉、魏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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