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1号)核准,于2019年5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公司于近日收到东莞证券的《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东莞证券原已指派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郭天顺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东莞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与龚启明女士担任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龚启明女士将接替郭天顺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袁炜先生与龚启明女士。龚启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8日
附件:龚启明女士简历龚启明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8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参与宏川智慧(002930)、日丰股份(002953)、怡合达等IPO项目,恒基达鑫(002492)、新宝股份(002705)、金健米业(600127)等非公开发行项目,南兴装备(002757)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