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3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52,570,400.00 |
减:承销费、保荐费 | 58,916,981.13 |
实际募集资金到帐金额 | 393,653,418.87 |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 22,453,418.87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71,200,000.00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186,590,176.47 |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 180,000,000.00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510,334.91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5,120,158.4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5,120,158.44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5,120,158.4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18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专用账户、交通银行中山分行西区支行账号为484600500018800034596的专用账户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账号为757900854410628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9年5月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96000100100516344 | 575,021.70 |
交通银行中山分行西区支行 | 484600500018800034596 | 10,050,655.5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 757900854410628 | 4,494,481.24 |
合计 | / | 15,120,158.4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发生变更。2020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址在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安徽蚌埠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实施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依托其地理优势,与安徽及其周边地区的众多特种装备及家电生产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能够高效、快速的响应客户需求,缩短公司产品运输半径,降低公司销售成本。随着公司近年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分布更为广泛。基于近期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公司将以华南地区为圆心,辐射华东、华中、华北等多个区域市场,并依托中山市作为沿海城市的综合交通枢纽优势继续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战略布局规划。此外,珠三角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较为齐全的产业集聚配套,协同效应显著。同时,珠三角地区各式人才聚集,人力资源较为丰富,能够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因此,本次变更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总部的区域优势和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和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257.04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11.72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659.0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 | 否 | 27,120.00 | 27,120.00 | 7,411.72 | 8,659.02 | 31.93% | 2020年 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7,120.00 | 37,120.00 | 7,411.72 | 18,659.02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37,120.00 | 37,120.00 | 7,411.72 | 18,659.0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资金投入计划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本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广丰工业园和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未到期赎回的余额为180,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