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孙苹(签字): | 赵亚娟(签字): |
朱颉榕(签字): |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