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就相关内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需修订的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记名投票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每一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记名投票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每一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