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莉萍、陈仕国、蔡元庆、赵剑华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