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为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均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荆门奥美 | 2020年04月28日 | 6,000 | 2019年03月26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年 | 否 | 否 |
深圳奥美迪 | 2020年04月28日 | 25,000 | 2019年05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3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80,846.9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80,846.95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5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80,846.9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80,846.9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5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为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所发生的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