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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2-068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

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由于公司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发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华阳旭日与华阳中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崇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所致。公司“华阳转债”自2021年2月25日进入转股期,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从196,030,000股增加至196,038,235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024%,由57.9059%降至57.9035%。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60,000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9998%,持股比例由57.9035%降至

56.90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变动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22层2-A495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22层2-A496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2月5日-2022年11月8日
股票简称华阳国际股票代码002949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稀释比例(%)
华阳旭日A股104.35减持0.5323%
华阳中天A股91.65减持0.4675%
华阳旭日A股0被动稀释0.0004%
华阳中天A股0被动稀释0.0003%
唐崇武A股0被动稀释0.0011%
徐华芳A股0被动稀释0.0006%
合 计196.001.002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唐崇武合计持有股份5,190.3026.48%5,190.3026.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97.586.62%1,297.586.62%
有限售条件股份3,892.7219.86%3,892.7219.86%
徐华芳合计持有股份2,781.0014.19%2,781.0014.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81.0014.19%2,781.0014.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华阳旭日合计持有股份1,800.009.18%1,695.658.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00.009.18%1,695.658.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华阳中天合计持有股份1,580.008.06%1,488.357.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80.008.06%1,488.357.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1,351.3057.91%11,155.3056.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58.5838.05%7,262.5837.05%
有限售条件股份3,892.7219.86%3,892.7219.8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2022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华阳旭日及华阳中天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华阳旭日减持不超过2,0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6%,华阳中天不超过1,8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4%。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华阳旭日、华阳中天本次减持股份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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