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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负责执行具体考核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5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应的行权期内,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9%
第四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8%
第五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9%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对应的行权期内,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2021年授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于2022年授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6年五个会计年度,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9%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8%
第四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9%
第五个行权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3%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

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除了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之外,还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内部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比例与其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结果可行权比例
实际目标完成率<业绩考核目标的80%0%
业绩考核目标的80%≤实际目标完成率<业绩考核目标的100%80%
业绩考核目标的100%≤实际目标完成率100%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制度实施。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比例与其个人的绩效考核分值挂钩,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可行权比例
绩效考核分值<80分0%
80分≤绩效考核分值<100分80%
绩效考核分值≥100分100%

各行权期内,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个人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

若激励对象对个人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无法沟通解决的,激励对象可自收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自收到激励对象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工作,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当期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二)考核结果留档

考核评价工作结束之后,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留档保存,保存期限自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超过保存期限的,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档案销毁事宜。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存在冲突的,参照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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