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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2次,我们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我们均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实时关注相关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沈亦文9900
黄永庆9900
杨志达99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沈亦文2200
黄永庆2200
杨志达2200

(二) 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及查阅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就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融资担保、利润分配、高管任职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1年2月1日二届六次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13日二届七次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对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7日二届八次对《关于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1年8月26日二届十次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对《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10日二届十三次对《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暨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对《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暨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认为:在2021年度,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对2021年度各次董事会决议没有异议,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职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发挥专业性作用。

2021年度,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的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信息、内控制度体系建立情况、关联交易、内审工作等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2025年战略规划》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关注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详实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档案;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利用其他时间以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亲身到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走访销售网点了解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态;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规范经营、防控风险提供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做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出独立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都是基于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均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有效地控制了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 信息披露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的监督,确保定期报告能全面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四)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度,我们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规定,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而做出的

决策,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规范有效,保证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 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资金状况,严格执行了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适用),现金分红比例较高,分红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六、其它工作

(一)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总体评价

2021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能力,独立、公正、客观地为公司建言献策,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亦文 黄永庆 杨志达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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