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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3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1月2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具体如下:

1、发行主体: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在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和各期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具体期限和品种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9、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10、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11、上市和转让场所:具体上市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2、增信机制:本次发行是否采用增信措施及具体的增信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3、偿债保障措施: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决定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4、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债券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

15、有关授权: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及实施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担保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决定聘请本次发行必须的中介机构;

(4)为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发行,但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8日(周三)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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