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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瑞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彭颖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彭颖红)

本人作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公司2019年度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7761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恪尽职守,对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的决策议案提出任何否决意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提名委员会会议

2019年,本人共计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对公司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19年,本人共计召集并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股东大会

公司2019年度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就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了汇报,充分发挥专业水平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9年3月20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2019年3月20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2019年8月2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二次增资子公司香港兴瑞继而转投孙公司越南兴瑞的独立意见

4、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2019年12月2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2019年12月2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治理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严格,及时的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19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行了本职工作,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0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彭颖红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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