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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瑞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6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是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将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所列示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科目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96,189,049.20应收票据12,405,398.44
应收账款283,783,650.7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75,677,951.95应付票据18,329,085.52
应付账款157,348,866.43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项目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4,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4,000,000.00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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