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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瑞科技: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1

证券代码:002937 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忠良、张红曼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数
慈溪市天元锡庆五金配件厂(普通合伙)接受劳务444,283.04
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4,960.00
江苏中兴西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1,775.86

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数
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水电费467,740.17
提供劳务39,677.41

2. 关联担保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方最高额担保金额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张忠良、张华芬150,000,000.002017/8/72020/8/7
张忠良、张华芬30,000,000.002017/8/72020/8/7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担保项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 16,329,085.52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
慈溪市天元锡庆五金配件厂(普通合伙)接受劳务500,000.00
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400,000.00
合计——900,000.00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上年同期确认的 租赁收入
慈溪瑞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房屋500,000.00
合计——500,000.0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慈溪市天元锡庆五金配件厂(普通合伙)

设立日期:2009年12月3日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天元村出资额:10万元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卢锡庆2.502.5025.00%
张育亚2.502.5025.00%
卢渭新1.251.2512.50%
蒋杏花1.251.2512.50%
张美娣1.251.2512.50%
沈国峰1.251.2512.50%
合计10.0010.00100.00%

公司董事张红曼姐夫卢锡庆持有该公司25.00%股份,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慈溪瑞家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6年4月18日住所:慈溪市周巷镇界塘村界塘工业园区注册资本:2,453.32万元经营范围:房屋租赁;住宿服务;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453.322,453.32100.00%

3、宁波瑞之缘食品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5年5月12日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界塘村界塘工业园区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注的品种范围和有效期内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500.00100.00%

张忠良和张华芬通过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已就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开立信用证、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结合2018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瑞科技 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海证券对兴瑞科技本次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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