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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罗靖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罗靖先生的简历和相关材料,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除的情形,其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同意提名罗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公司董事会就罗靖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

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燕燕、李小建宋 科、李淑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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