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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002936证券简称:郑州银行公告编号:2020-03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一)2020年5月20日,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以本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5,921,931,900股为基数计算(其中,A股4,403,931,900股;H股1,518,000,00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92,193千元,合计转增592,193,190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921,931,900元变更为人民币6,514,125,090元。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19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行现有A股总股本4,403,931,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行A股总股本4,403,931,900股,分红后A股总股本增至4,844,325,09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本行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参见本行于2020年5月20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关于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行本次转增的A股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二)本行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180豫泰国际(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8*****315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6*****951河南省聚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408*****846郑州市鸿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508*****559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

(四)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行自行承担。

(五)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30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根据本行最新股本情况,编制的股本变动情况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数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量注(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98,098,66548.94289,809,8673,187,908,53248.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23,833,23551.06302,383,3233,326,216,55851.06
其中:A股1,505,833,23525.43150,583,3231,656,416,55825.43
H股1,518,000,00025.63151,800,0001,669,800,00025.63
三、总股本5,921,931,900100.00592,193,1906,514,125,090100.00

注: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派发数量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6,514,125,090股摊薄计算的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3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咨询联系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7009199

传真电话:0371-67009898

十、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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