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郑州银行股票代码:002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财政厅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
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郑州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郑州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河南省财政厅 |
河南投资集团 | 指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发改委 | 指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郑州银行、上市公司 | 指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河南投资集团全部股权,导致间接收购河南投资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合计所持郑州银行5.56%股权的变动事项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河南省财政厅 |
住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
负责人 | 王东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000005184603J |
类型 | 机关法人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
联系电话 | 0371-65808317 |
河南省财政厅为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而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为负责河南省全省财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南省财政厅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曾用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王东伟 | 无 | 党组书记、厅长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管理关系
河南省财政厅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代表河南省政府对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省财政厅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股票简称 | 上市地 | 证券代码 | 总股本(股) | 注册地 | 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或间接) |
1 | 棕榈股份 | 深圳 | 002431 | 1,486,985,450 | 中山 | 间接13.10% |
2 | 新乡化纤 | 深圳 | 000949 | 1,257,656,049 | 新乡 | 间接10.39% |
3 | 科迪乳业 | 深圳 | 002770 | 1,094,867,797 | 商丘 | 间接8.60% |
注: 1、河南省财政厅通过二级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棕榈股份13.10%股份;
2、河南省财政厅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67%股份,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乡化纤24.93%股份;
3、河南省财政厅通过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科迪乳业8.60%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意见》中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政府授权,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部门、机构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坚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省财政厅并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直接增持或者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郑州银行的股份。河南省发改委将其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河南省财政厅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河南投资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持有郑州银行329,195,683股股份,合计占比
5.56%。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存在锁定期,自郑州银行上市之日(2018年9月19日)起锁定三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河南省财政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郑州银行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声明,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财政厅(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张志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河南省财政厅(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张志涛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郑州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2号 | |||
股票简称 | 郑州银行 | 股票代码 | 00293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河南省财政厅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其他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29,195,683股股份 | 变动比例:5.5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河南省财政厅(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张志涛
年 月 日